小程序&&公众号
资讯首页 最新资讯 本地楼市 优居原创 数据专栏 国内楼市 土地动态 新房快讯 城市建设 人物专访 商业地产 购房百科 房地产新政

山西阳泉规定租房给传销者查实最高将罚50万

2013-08-27 00:00:00 来源:山西日报 点击 评论


        记者近日从阳泉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局与阳泉市公安局近日联合下发通告,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如租房给传销者,一经查实,房东最高将受罚50万元。


  


        公告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给传销者提供货物保管、仓储、人员住宿、培训等条件,如有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否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统筹:田斌 责任编辑:鲍宇婧


  


        新闻热线:0351-7638234

用微信扫一扫,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