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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二手房交易尚未执行20%个税

2013-05-08 00:00:00 来源:太原晚报 点击 评论


        距离“国五条”出台至今已有两个多月时间了,其中涉及的二手房交易按差价的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记者近日走访发现,由于核实房屋原值以及交易差价等问题存在较大难度,太原市目前房屋交易时还按原来交易总价款的1%计征个人所得税。


  


        市场无动静


  


        “20%个税?根本不用担心,现在还是按照原来的1%征收!”昨日上午,平阳路“我爱我家”房屋中介公司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这样告诉前来咨询的客户。据他介绍,3月初“国五条”刚刚发布后,他们中介公司的生意确实火爆异常,据他介绍,3月初“国五条”刚刚发布后,他们中介公司的生意确实火爆异常,不少人想着规避马上到来的20%个税新政,就选择了赶搭“末班车”急着交易房屋。


  


        等到3月31日,他们在网上关注到,我市落实新“国五条”的细则正式落地,但并未谈及缴纳20%个税这个问题,不少客户都松了一口气。由此,我市征税环节继续沿用了之前1%的老办法。新建路“龙城居业”房屋中介一位姓郭的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目前他们经手过的房屋还未出现过征收20%个税的情况。随着1%税率的继续实行,一些想赶紧过户的市民也选择了继续观望,像3月份那样业务暴增的情况现在也看不到了。


  


        执行难度大


  


        随后,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地税二分局相关部门。一位负责人介绍,此次“新国五条”有关20%个税的表述并非是新的规定,实际上是加强征管的要求。一直以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就有两种:一是从房产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按照差额的20%税率缴纳个税;二是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交易总价款的1%计征。由于核实房屋原值存在很大的技术难度,我市一直以来便都按照1%的税率来核定征收。


  


        当下,随着房价的不断高企以及房屋交易获利空间越来越大,按照交易差价的20%计征个税才被重点提上议事日程。但是这样差额征收的操作难度也很大,使得目前只有北京比较严格地执行了征收20%个税的政策。其中,房产原值等信息的获取并非易事,也并非税务部门一家之力能够做到,需要各部门的通力配合。


  


        另外,地税部门在计税中还需要抵扣一部分费用包括涉及到银行的房屋贷款利息、涉及到房管局的房屋维修基金以及个人另外支付的房屋装修费等一系列费用。因此对于我市以及其他不少地方而言,计征20%个税,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完善过程。


  


        统筹:田斌 责任编辑:鲍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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