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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试点范围将于10月扩大 只针对新房征收

2013-09-02 00:00:00 来源:东南快报 点击 评论


        房产税试点范围或于10月扩大。本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时,在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的报告中,有这么一句话:下半年需要重点抓好的工作,五是继续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在随后,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所作的报告中,也有一句差不多一模一样的话。


  


        楼继伟表示,“第三个方面,下一步财政工作安排,扩大个人住房消费税改革试点范围。”


  


        从以上两个关键经济部门一把手的表态中,不少网络消息就给出看似合理的推断,称房产税试点今年下半年将扩围。情况真是这样吗?


  


        长期关注房地产市场的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透露,“从我们了解到的,包括我们从市场预期来看,再叠加最近这些政府部门领导表态来看的话,房产税今年10月底到11月初扩围的可能性非常大。”


  


        房产税天生就是一个地方税,扩围房产税显然是一个解决办法。虽然中央有意愿,但是说到底,要不要加入房产税试点,还是地方自己说了算。这也是为什么在过去两年时间里,房产税在地方很难推进的重要原因。


  


        张大伟认为,卖地收入在锐减,因为从这几年来看,大部分城市可售地都逐渐向郊区转移。包括北京这样的城市,基本上他卖的地都已经到了六环了。所以他逐渐会有一个平衡点。那如果房产税能逐渐取代卖地收入或者弥补卖地收入的话,地方政府意愿会更大一点。


  


        “应该是像个人所得税一样,超过一定面积所有的都要征收的。从比例来说的话,应该是在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八左右。”张大伟认为,杭州、南京等经济较为发达的二线城市成为新试点。不过现在大家至少可以放心的一点是,就算改革试点继续推开,也只会针对新购买的住房。但是在未来一两年的时间里,存量房被征收房产税是一个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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