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单位公房转为私产房后,如需交易需要先办理“补差手续”,才可以出售。
一位市民说,“我家的房子是上世纪90年代购买的公房,起初不是完全产权,后来由于清房补缴房款变更为100%完全个人产权。在原来的房产证上,盖了一个长条章注明。现在我想把这套房子转手,办理过户手续时被告知需更换产权证,这该如何办理?我能办理过户吗?”
对此,记者咨询了太原市房管局后得知,这类房屋出售需要办理补差手续。市民需先到太原市房管局房改中心办理完取得百分百产权的房产证后,房子才能上市交易。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这类属于单位分房的房屋存在各类问题,因此建议在办理交易前,根据自身情况咨询单位房改科或太原市房管局房改中心,再进行办理。
(以上文章由优居网编辑李瑞萍—H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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