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朔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朔州市文化活动中心附近抓获涉嫌伪造合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程某某,破获诈骗案一起,案值29万元。
原来,早在2012年9月份,程某某以开沙场买破碎机为名,以自己在朔州某小区《商品房买卖合同》为抵押,向寇某某借了19.4万元。双方约定月利息为3分,期限三个月。可直到12月份到期后程某某无力偿还。在寇某某的多次催要下,2014年5月,程某某又以他在朔州的某城中村小二楼《房屋所有权证》为抵押,与寇某某续签借款合同,到期后仍无力还款。
两个月后,程某某又和寇某某签订《汽车、房屋质押合同》。可经当地有关权威部门鉴定,程某某给寇某某所提供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均系伪造合同和证件,两辆乘龙牌大车也是租赁车。目前,程某某已被朔城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办中。
(以上文章由优居网编辑李瑞萍—H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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