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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年底前全国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2020-06-03 09:39:35 来源:和讯房产 点击 评论

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国所有市县力争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覆盖,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意见》表明,各地要通过网上“一窗受理”平台及其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推进网上便捷办、更快办、优先办,并逐步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今年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通过近年来的不断推动,目前全国已有近2500个市县实施了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1100多个市县推出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与此同时,还将在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和抵押放贷等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证书证明,电子材料可以不再以纸质形式归档。

  

去年,自然资源部在济南、哈尔滨、新沂等地部署试点,以点带面推广使用电子证书证明,取得积极成效,目前全国已累计颁发电子证书证明3600多万本。

  

《意见》提出,将全面实施预告登记制度。当前,在预售商品房交易实践中,小业主处于弱势,从购房到办理登记领取证书,往往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如果开发商不配合,时间可能更长甚至无法领取证书;群众全款购买的预售商品房也可能遭遇被“一房二卖”、再次抵押,合法权益严重受损。

  

《意见》要求,将对预售商品房全面开展预告登记,积极推进存量房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的在办理转移、抵押登记时,不再重复收取材料,缩短办结时限。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主动将预告登记结果推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据预告登记结果审批贷款,预售商品房未办理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审批发放贷款。税务部门可以运用预告登记结果开展税款征收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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