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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门口门诊买药可直接享受待遇

2019-11-30 11:11:35 来源:山西新闻网 点击 评论

11月29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获悉,太原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实现“一站式”服务全覆盖,全市47万余“两病”患者在家门口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购药,无须垫付,可直接享受待遇。


  11月28日,49岁的糖尿病患者刘某某凭借清徐县清源镇卫生院开具的处方,在大北村卫生室购买治疗药物阿卡波糖片时高兴地说,“买两个月的药,以前要花123.84元,现在好了,医保直接结算后,只掏85.54元就行,这样算下来,一年能省不少钱呢。”


  目前,太原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已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60元/年;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使用甲类药品的支付比例为60%,使用乙类药品的支付比例为50%;按照不同病种分型设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患者为260元,Ⅰ型糖尿病患者为480元,其他类型糖尿病患者为360元。对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计算。


  “两病”患者持《诊疗手册》或社保卡在基层医疗机构第一次享受“两病”待遇时,系统将自动备案并锁定其为门诊用药指定医院,除此之外,患者可根据本人意愿任选一所基层医疗机构享受“两病”待遇,选定后,原则上半年内不变动。半年后患者如想重新选择,可到医保经办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解除锁定,再重新选择。



  特别提醒: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享受“两病”待遇前,须通过两种方式录入:


  个人申请提供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诊断建议书,填写“两病”登记,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即时受理、即时录入;通过家庭签约医生,统一纳入保障范围。已录入的“两病”参保患者携带城乡居民《诊疗手册》就医。


  患者如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需单独开具各病种的处方;各病种负担各自的60元的起付线,两病种的费用不累计。


  患者购药金额不足起付线的,要按门诊慢性病正常结算流程进医保系统结算,这样才能累计费用,起付线以上就可以享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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