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读者咨询:“如果在太原市购买了正规手续的房产,属于拆迁安置房,但还没有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可以迁入户口吗?”
记者咨询了相关部门后获悉,如果迁入户口前是外地户口,则不能办理;如果是本地户口则可以迁入。如所购房屋是已交付使用,并且已经编列正规门牌号码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派出所办理。
如果购买的拆迁安置房,则先要考虑在办理不动产证时,是否可以直接办到现有业主名下。据悉,目前太原安置房正在推进办理不动产证,但是具体的政策尚未明确,各区拆迁安置的政策也不一样。手续证件不齐全的安置房,暂时是不能落户的。由于安置房目前没有不动产证,购买时无法在房管局备案,也无法进行正常的房屋买卖与过户程序。此外,由于交易时间长,无法受到房管局的监管,要防止原业主违约,产生法律纠纷。